农村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薄弱、养老服务力量欠缺、有效帮扶对接不足、有效供给与消费能力不足等是农村养老服务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贵州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改革措施》)。《改革措施》主要围绕解决当前养老服务存在的“堵点”、“痛点”,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强化养老服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5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工作措施。
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改革方面,贵州将从三方面做好重点工作。
拓展农村养老服务范围。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衔接,推动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绿色农产品开发等融合发展。依托农村优势资源,大力发展乡村养老、城乡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面向全社会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城市居民到农村养老。通过城市资源辐射农村,带动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均衡发展。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2年,每个县打造一所以上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统筹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资源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安置特困人员;闲置资源可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社会力量运营,向社会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邻里互助式养老方式,探索建立农村幸福院、儿童之家和村卫生室共建、共享、共管机制。
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管理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能力。鼓励支持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为农村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对其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建立城市与农村养老机构对口合作机制,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此外,为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到2022年,贵州将打造5家以上养老人才实训基地;拟订贵州省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每年培养培训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各类康养服务人员10000名,对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