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 央广老年之声《乐享时光》聚焦养老服务立法 - 政策解读 - 烟台养老信息服务网
服务热线:0535-12349 欢迎访问烟台市养老服务信息网!
服务热线: 0535-12349
联系邮箱: kangyangyt@126.com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策解读 > 详情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 央广老年之声《乐享时光》聚焦养老服务立法
2020-05-28 09:15:56  文章来源:山东省养老服务信息网

自2020年5月1日起,《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养老服务条例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又能为老年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益处?目前全国还有哪些地方开展了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养老服务立法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又有什么意义呢?5月8日,央广老年之声《乐享时光》特邀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民政部培训中心成海军教授共同关注《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的相关内容。

  主持人: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关健,欢迎收听乐享时光,接下来这一个小时我将在电波中陪您度过。今天的乐享时光是我们的固定专栏——养老新观察。从5月1号起,《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而河南、浙江、辽宁、安徽等多地也已经对养老服务立法。养老服务立法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有什么现实意义呢?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就一起来聊聊这个话题。欢迎朋友们锁定老年之声,收听乐享时光,也欢迎您关注老年之声俱乐部的微信公号留言,就节目话题发表观点,也可以说一说您最关心的事儿,我们会随时关注。

  主持人:听众朋友,截止到2019年年底,山东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325万,并且以每年100万的速度快速增长。现在山东省已经成为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自今年5月1号起,《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是山东省第一步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其中明确规定,有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等行为的养老机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老人住院,子女单位应给陪护时间等。除山东以外,河南以及浙江、辽宁、安徽等多个地方,也已经对养老服务立法。像上海、贵州、福建等多地,也已经将养老服务立法提上了日程,提交相关部门审议。

  已经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山东为什么要对养老服务立法,又能为老年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益处?目前全国还有哪些地方开展了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养老服务立法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又有什么意义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要走进今天的节目,首先我们就先把目光聚焦山东,来看看这里的老龄化情况以及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我们要来连线总台央广记者王承林。王承林,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山东省目前老龄化的相关情况。

  记者王承林:好的,主持人。据我了解,山东省目前在老龄化方面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基数大,截止到2019年底,山东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了2325万,占总人口的23.09%,远远超过了10%,未来10年还会持续的增加。另外,山东省的比例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出了5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居全国的首位,并且山东省是每年以将近100万的老年人的速度在增长。其中各类失能老年人还有400多万,占到了老年人口的19%。所以老龄化、高龄化、失能化的趋势是在持续的加剧。第二个特点就是进程快,山东在1994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比全国要早了5年。第三个特点就是未富先老,山东省在199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候,人均的GDP才只有440多美元,所以说未富先老的问题已经成为山东省社会和经济发展当中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的问题。说到养老机构,我这里还有一组数字,目前山东现有养老机构2221处,机构养老床位64万多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500多处,农村幸福院1.05万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200多家,主持人。

  主持人:您在采访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发现山东各地的养老工作都有哪些亮点呢?

  记者王承林:好的,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养老和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作为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山东省,也在不断的探索解决养老的问题。比如在2022年底前,山东省就提出,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同时,山东省还将对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进行优化,精准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和专业服务组织发展,调整完善补助项目和标准,从补床头、补砖头向补人头、补运营转变,切实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此外,针对90%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际,围绕老年人的床边、身边、周边的需求,山东省细化推进了居家社区养老措施,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等等。还有山东省还实施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设有一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顾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当然要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的进展,也离不开优秀的人才。山东省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到养老服务行业,提出2020年到2022年底,山东省将培训养老院院长1000名,养老护理员20万名,养老专业社工1万名,同时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相关的扶持政策,开展齐鲁和谐使者评选活动,表彰先进。

  主持人:确实我们养老工作的亮点还不少。我们也具体到养老服务方面,山东省在养老服务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还有哪些困难呢?

  记者王承林:好的,山东省的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多的成果。我今天想特别介绍一下山东省的医养结合的工作,山东省把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已经上升为省级战略进行部署。首先,加大了养老服务业财政补助力度,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和5000亩土地指标,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其中对医养结合型的养老设施建设进行重点的扶持。新建、改扩建床位,按东中西地区每张5400元、6600元、7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建设补助。对每入住一名自理、部分失能、失能老人这三类分别给予600元、1200元、2400元,运营补助,连补三年。其次,山东省还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状况摸底调查,依托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大数据平台,收集了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1555万份,对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的基本健康状况、健康风险因素、医养结合需求等进行了一个全面的分析评估,测算了2018-2030年山东老年人口数量即健康发展趋势。委托第三方开展了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现状基线调查,对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文化、健康旅游、医疗装备机械、健康食品、健身等重点领域的服务人员和享受服务的老年人,进行抽样调查。还组织开展了部分失能、失能、失智老人居家医养,入住机构情况的摸底调查,这些数据为未来的政策制定、资金补助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还有积极推动居家医养结合的服务,明确了山东省老年人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30元的标准。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费、出台情况和签约率纳入省委组织部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率先明确了医疗机构老年人绿色就医通道服务规范,让老年人看病更方便。出台了相关的规定,规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就诊,要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医疗服务流程。医疗机构导医台要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配备医护人员对就诊的老年人进行分诊、引导和解释工作。为80周岁及以上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陪诊等服务。同时与相关的科室建立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流程,实现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服务。目前全省已经有554家医疗机构设立了老年病科,97.94%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当然说到困难,也是面临一些很现实的困难,比如山东省的养老服务工作与民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养老需求相比,养老服务的丰富性、有效性和覆盖面还不够,扶持的政策还不够健全,供给结构还不尽完善,市场活力还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主持人:我们再来说说《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这个条例是什么时候审核通过的?其中又有哪些亮点呢?

  记者王承林:好的。2020年3月26号,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并且已经在5月1号正式实行。条例统筹了多方的资源,明确了各方职责,补齐短板弱项,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说到亮点,我简单总结了一下,首先第一点就是变被动为主动,立法理念的一个重大的转变,在以前是没有的。《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是充分发挥了人大在立法当中的主导作用,以往的时候都是被动立法,这一次是转被动为主动,把民生作为立法当中、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来抓,这是一个亮点。此外有法可依,此次通过立法的形式,通过了《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可以说是用法律的形式,把山东省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固定了下来,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了法制的轨道,使养老服务工作有法可依。也可以说《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是山东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当中一个里程碑。还有一点就是这个条例着重发挥了中医的作用。在条例当中的第46条,对中医药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当中的作用做了相应的规定。还有就是养老服务的扶持保障措施非常的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从专项资金的设置,到福利彩票、政府流程、基金的比例的确定,还有用水、用电、用气,这些很具体的优惠措施,可以说每一条都是干货,实实在在的。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特别的清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对养老服务机构如果出现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监督管理部门如果没有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等等这些情况,将受到什么处罚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主持人:根据您的介绍,《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已经从5月1号开始实施了,山东各地都有哪些反响?

  记者王承林:《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后,各地的反响还是比较强烈的,也在积极努力的落实条例中的各项的措施。

  很多业内人士点评这个条例的时候表示,《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定位,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养老服务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同时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和建设要求,聚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不足,应见不见、见而不交等等问题。调理从设施用地、配建标准、设施建设、测试营销等方面明确了部门职责,细化了工作流程。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完善了扶持保障和监管措施,一方面针对养老行业资金投入大、成本回收慢、利润低、融资难等等这些问题。从资金扶持、税费减免、慈善公益、人才保障、金融保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另一方面,从部门监管、标准体系、质量评估、投诉处理、人员管理、行业自律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建立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这些方面都可以说得到了业内人士的高度的评价。比如山东建邦控股集团医养事业部的郭玉婷就表示,当下养老机构运营逐渐还面临着几个方面的问题或者是困难。第一是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利润率低。第二是运营理念和运营体系在不断的磨合之中。比如说各家的国际品牌开始进入国内,它和本土的市场也需要一定的磨合。第三是人才队伍的这种建立还是难度比较大。《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可以说是针对养老机构的这些痛点,给出了一个解决的方案,对养老机构的运营起到了非常大的一个促进作用。比如说坚定了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业、运营养老服务业的信心,还有加强养老服务的内涵,明确指出服务基础是家庭成员,要承担赡养抚养义务,规范了行业服务内容和改革方向,比如说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等等,这对养老服务企业来说,它是指明了一个未来的发展和战略布局的一个方向。以立法的形式构建行业监督体系和退出机制,也有利于行业的良性竞争,引导企业提升服务品质,提高这种风控水平,逐步的沉淀出优质的养老服务主体,形成一个良性的优胜劣汰。最后就是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这种逻辑关系。医疗需求和餐饮需求是在养老服务具体的服务过程中感触最深的,也是老年人最重要的一个服务需求。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有超过6成是患有慢性病的。在这次条例中也明确了这种养中医或者医中养,更有利于缓解养老机构的服务痛点,主持人。

  主持人:好,感谢总台央广记者王承林从山东发回的报道。山东为什么要对养老服务立法通过立法可以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又能为老年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福利?我们的记者孙涛采访了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

 

  记者孙涛:张厅长,您好。

  副厅长张孟强:你好。

  记者孙涛:首先请教您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山东为什么要对养老服务进行立法?

  副厅长张孟强:这主要是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个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迫切需要。山东是人口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到去年年底,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325万,占总人口的23.09%,这个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老龄化、高龄化、智能化的趋势可以说持续加剧,需要从立法层面来统筹谋划,明确发展的定位和各方面的职责,形成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这种思想共识和整体的合力。第二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去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发展的目标、重点和保障措施,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能够为养老工作提供法制的保障,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更好的保障和促进全省养老服务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第三点是为了有效的破解当前养老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近几年山东的养老工作应该说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也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做法,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部门职责不清晰,扶持政策不健全,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活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这些都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破解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记者孙涛:张厅长,我们山东此次对养老服务立法,这其中有哪些亮点呢?

  副厅长张孟强:我们感到山东省的养老服务条例的特色和亮点,主要有这么四个方面,一是坚持政府兜底与多元供给相结合,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方面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投入,着力和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另一方面,完善市场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第二点,坚持多要素多形式,结合融合发展,构建养老服务的体系,统筹整合规划、土地、设施、政策、制度、标准、人才、信息等各种发展要素,推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互助养老、医养结合、信息化智能服务等等这些多种的服务模式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体系化的养老服务能力。

  第三是坚持从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结合,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供应、资金保障、人才培养、税费优惠等各项政策,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活力,创新服务供给的方式,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监管,指导养老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改善服务质量,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这些违法行为,和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四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努力扩大养老服务的覆盖面。一方面推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规范新建城镇居住区和已经建成的居住区按照规定来建设,或者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另一方面,统筹城市和农村的养老资源,建立城乡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记者孙涛:通过养老服务立法,我们可以解决哪些实际的困难或者哪些方面的问题?

  副厅长张孟强:《条例》系统的总结了山东养老工作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把它固定下来,上升为法律规定。这对于扩大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对于破解养老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的发展,应该说都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条例》一个是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这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地方条例提出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有关组织以及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筑建、卫生、健康等这些部门的职责,细化具体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第二个是突出了养老设施的规划建设,有利于增加养老设施的供给。条例聚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不足,应建不建、建了不交这些问题,明确提出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来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且从设施用地、配件的标准、设施的建设、移交等方面,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了工作程序,同时调理对不按照规定配件或者移交,逾期不改正的,这些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罚规定。第三是明确了优惠扶持政策,有利于激发社会的参与。《条例》从资金扶持、税费减免、人才保障、金融保险,这些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养老服务组织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各项政策,符合条件的还要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对于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还要按照规定给予入职补贴。第四是量化了监管的措施和处罚的标准,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条例从部门的监管、标准体系、质量的评估、投诉的处理、人员的管理、行业的自律,这些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推动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并且对养老服务组织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设定了处罚的条款,量化了处罚的标准,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设定了处分的措施。

  记者孙涛:那张厅长,山东此次对养老服务立法,他们为我们老年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或者说益处呢?

  副厅长张孟强:我们在制定《条例》的过程当中,始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的期盼,着力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条例》的出台和贯彻实施,一是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有效、更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条例》把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作为重中之重,来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增加养老服务的供给。通过实施标准化、信息化和更加严格的等级评估服务监管,这有利于丰富养老服务的形式和层次,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更多的选择。第二点是能够从制度上更好的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条例》聚焦这些特困、失能、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明确提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立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还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护理服务。《条例》第57条还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的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的陪护时间。第三点是能够更好的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条例提出要健全养老服务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及时的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还从人员的配备、服务的标准、安全的管理等方面,对养老机构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性要求,特别是对养老机构,其实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或者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责令停业整顿。

  记者孙涛:那张厅长,我们立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罚呢?

  副厅长张孟强:《条例》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主要是集中在六个方面,第一是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移交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而且逾期不改正的,有住建部门、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造价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第二是对擅自改变依法规划建设配置的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的,由民政部门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的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是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不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供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是养老机构有违规服务行为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令停业整顿,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终止或者取消扶持、优惠待遇。第五是单位或者个人骗取政府养老服务补助补贴、奖励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回,给予警告,并且处骗取资金数额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六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按规定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年度用地计划,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措施,对养老服务组织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的还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要对相关的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应该说这些明确具体的刚性处罚措施,对于解决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问题,规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行为,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的服务行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将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主持人:感谢张孟强厅长接受我们的采访,通过张厅长的介绍,我们理清了山东省为什么会对养老服务立法以及《条例》当中的一些亮点。目前我国已经有哪些地方开展了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养老服务立法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有什么意义呢?接下来我们再来听听记者孙涛对于民政部培训中心成海军教授的采访。

 

记者孙涛:成教授,我们先来聊聊山东的养老服务条例,我们知道您也参加了《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前期讨论等这样一系列的工作,可以说是为《条例》的出台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智力支撑。那么,山东省是从何时开始启动这项工作的呢?

  成海军教授:应该说山东省对养老服务的立法启动的时间比较早,应该是18年到19年这段时间,因为从动议到立法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时间过程,我是去年后半年参与他们一次讨论,大概9月份,9月份参与的人数比较多,参与的社会各阶层、政府、市场、社会、养老的主体,包括社会组织,包括市场主体,还有一些研究者,包括一些领导,对前期他们养老服务的草稿提出了一些意见和修改的建议。

  我想我的建议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重点要解决好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在养老服务、供给和服务的提供中,各自的责任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第二点需要解决的是养老服务作为一个新兴的业态,我们过去可能更多的是当事业去干。现在看起来养老服务它是一个产业,因为老年人和家庭有需求,但是如果市场和社会没有供给,就这个需求无法获得满足,何况进入新时代以后,我们更多的老年人是多样化、多层次、多种类的养老服务的产品和服务的这种需求,所以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地增加,养老服务的这种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所以我们重点要解决这两个问题。这解决这两个问题,我提出一个建议,重点为主,问题导向:重点为主,就是围绕着政府市场,什么关系去做;问题导向,就是围绕着我们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老龄化程度这两个水平和它保持相适应的。如何能准确的体现养老服务在这个阶段发展的一个供给和老年人的需求满足,因为它不可能是无限的满足,也不可能是超范围的,创业阶段的满足,只能是处在这个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与老龄化发展的水平相一致,我觉得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导向。

  记者孙涛:成教授,山东又为什么要出台养老服务的这样一个地方性的法规?在您看来,山东这样第一部养老服务地方性的法规,它有哪些亮点?又有哪些意义呢?

  成海军教授:从养老服务条例这个角度看,地方性立法它排在全国第三位。1999年我们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比如说高龄的、失能的、空巢的,这个趋势发展比较快。山东又是全国老龄化的程度和高龄老人比较多的这么一个地方。从山东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看到刚才我讲的那两个特点,第一,它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发展的总量在全国是第三位,在北方地区是第一位,但是山东省的同时又是咱们国家人口一个非常大的省。山东省的总体的人口总量已经达到1亿以上。现在山东省的老龄化程度,老年人的老龄化率是23%。从山东本身来说,它在全国省级行政区中,他老年人的绝对数量应该是第一位的。

  山东省1994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它呈现的有三类的特点,我初步归纳第一类特点就是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寿龄高。第二类的特点和趋势就是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和产品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种类的这么一个特点,所以他老龄化的特点可能比别的省份显得要在立法方面需求更加紧迫。

  记者孙涛:我知道您跟山东的很多养老机构的关系也挺好的。这个条例出台之后,他们有哪些反应?

  成海军教授:这段时间也大体了解了一下,大家反响我觉得有这么几个特点,第一它是高度认可,就觉得山东养老服务条例的立法通过,对山东省1999年以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践、经验探索、地方政策,包括中央政策的贯彻、实施、落实等等这方面,及时把养老服务的政策做法、典型经验和一些好的做法,提升到地方法规的这种高度,来通过立法的形式来稳定下来。这对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是一个非常好的利好的一种政策,也是一个法制建设的一个导向。第二,政府通过养老服务的立法,把政府、市场、社会在养老服务中的各自的责任,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梳理和理清。大家从这个角度反响是非常好的。第三,相关的内容,突出了重点。大家觉得过去我们有一些政策,是政策层面的,政策层面落实有些需要老百姓不完全知道,有些时候知道,但是落实的时候有一个先后的优先情况,有个轻重缓急,但是立法它是带有强制性的、权威性的、强制性的。执法必须是遵法、执法、守法、公民和社会的义务,所以从这个角度,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些东西,把及时的一些行之有效的一个政策推进它。法律法规、这个这个在社会的层面,大家是非常认可的。这个出台时间还是比较短,因为山东省的养老服务的条例,在人大出台的立法权在人大,讨论的时候是3月26号,就是2020年3月20,山东省第13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讨论条例出台,实施的时间是今年5月1号,但是我们目前学术界讨论的比较多,比如说在涉及到的养老服务的相关的政策部门、立法部门、在养老服务的企业之间,在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山东老年人的相关的培训协会,这些组织方面我们也是这段时间也大体了解了一下,大家反响我觉得有这么几个特点,第一它是高度认可,就觉得通过对山东省1999年以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践、经验探索、地方政策,包括中央政策的贯彻、实施、落实等等这方面,及时把养老服务的政策做法、典型经验和一些好的做法提升到地方法规的这种高度,来通过立法的形式来稳定下来。这对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是一个非常好的利好的一种政策,也是一个法制建设的一个导向。第二,政府通过养老服务的立法,把政府、市场、社会在养老服务中的各自的责任,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梳理和理清。因为我们传统的养老服务是我们在计划经济时期更多的是通过政府建立事业单位,比如说养老,提供社会福利院这种形式来为老百姓提供。但是我们那时候老龄化程度没有现在高。99年以后,老年人的需求旺盛,对机构的需求、对产品的需求的服务的需求都在都在不断的增加。我们增加在全国范围内来说,老年人的绝对数量在增加,需求也就在大,我们失能老人在增多。这些东西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来解决。我们要通过市场改革,通过动员市场的力量、社会的力量、活力和内生动力来为养老服务。我觉得大家从这个角度反响是非常好的。第三,相关的内容,突出了重点。大家觉得过去我们有一些是政策层面的,但是立法它是带有强制性的、权威性的、强制性的。执法必须是遵法、执法、守法、公民和社会的义务,所以从这个角度,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些东西,把及时的一些行之有效的一个政策推进它。法律法规、这个这个在社会的层面,大家是非常认可的,这是一个。再一个大家比较关注农村养老,我们我去年在山东省调研农村养老也作为一个重点。这一次山东省的条例,我们说它在全国虽然是走在前沿,但是它立法时间上,我们国内最早对养老服务立法的是应该是2014年比较早的省份,大多数是最近三年立法的,正因为它时间离我们今天比较近,他对立法的一些短板,他补齐的东西就比较多,尤其突出的就是农村养老服务的短板。所以在有些省份早期立法的那些省份中,对农村养老提法相对少一些。山东这次立法,对农村养老的服务的需求、服务的提供,比如说幸福院、养老院、周转房等等投入养老。所以我觉得这些内容应该说是山东立法比较新的。同时在山东立法中和还可以看到,对高龄老人、低收入老人、困难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对这些重点群体的关注。所以我觉得几点是我近期听到的,养老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包括政府的相关人士,包括我们正在研究大家关注的一些重点和舆论比较多的地方。

  记者孙涛:成教授,我们说完了山东,再来说说全国,目前全国还有哪些省份已经开展了养老服务的立法工作?

  成海军教授:我们从几个角度来看,我们先从第一个层次来看,目前已经对养老服务立法的省级行政区,在全国范围内我们共有8家,但是8家它是有三种不同的类型,我们先宏观的说一下,比如说江苏省2015年12月就制定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2018年1月制定了《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全国第三家。在他们三家省级养老服务之前,还有5家,但是他关注的重点不一样。比如说,2014年11月,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15年1月浙江省也出台了《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所以如果我们把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和、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统统归结为一个大类的话,目前在数量上,全国有8个省级行政区,也就8个省市区,制定了本地的地方立法。第二个层次,截止到目前,我们还有一些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也对养老服务进行了立法,尤其是最近这4年,副省级城市养老立法速度加快,比如说沈阳、成都、南京、西安、杭州、宁波、青岛、这7个市,还有苏州市、合肥市,这些是典型,当然还有别的城市,它的对象基本上是大城市的养老,所以他们立法的聚焦基本是在城市养老。第三个层次就是我们还有4个省份,所以一个城市目前既讲立法或者是已经启动立法程序,但是还有一个一段时间和过程,比如说上海、甘肃、贵州、陕西、深圳这些立法程序已经启动。

  记者孙涛:成教授刚才你也介绍了,全国有很多的城市已经立法,还有很多的城市即将推出养老服务的立法工作。成教授,全国各地在开展对养老服务的立法工作中,有哪些相同的一些措施?又有哪些各自的特色呢?

  成海军教授:我觉得是这样,从立法的角度可能全国的情况,如果说共性的话,大家可能就有很多是相似的,因为它面临的都是老年人的需求。从共性的话,中国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大不平衡,中东西部差距,体制内外的差距、开放程度的差距、经济发展的之间的这些差距,我如果从相同的角度来看,有两点,第一是立法的地方都经历了从政策上升为法规的这么一个过程,来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解决老年人和家庭这种多层次、多样化、多方位的对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使老年人通过立法的形式能够来获得一个保障和服务的满足。第二点相同的,在立法的内容上,大家基本上保障重点,把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以及我们今年发展的医养结合,作为政府、市场、社会都关注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同时强调政府兜底限的这种基本责任。各自特色,这里面分三类,第一类是居家养老服务,比如北京和河北。当时2015年立法的时候,北京重点就是关注居家养老服务,他当时的重点立了以后,每年定期人大会有一个督查,法制的执行程度怎么样?有哪些推进?还有哪些问题?它重点是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立法。第二是养老服务的促进,全国现在有三个地方,是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促进条例它的重点在于影响养老服务的相关因素,支持社会力量的培育,社会服务的供给和提供。第三是养老服务,把服务的供给作为一个整体,强调的是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这么一个目标。

  记者孙涛:成教授,为什么全国多地要对养老服务进行这样一个立法的工作?他们的主要目的又是什么呢?

  成海军教授:对养老服务的立法实际上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程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有的地方想立法,但是它经济社会发展没到那个程度,成熟程度。有的地方还有的是老龄化程度的这个情况不够。所以立法要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老龄化进程,他也这么两个特点,首先是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第二点是老年人的需求不断,专家,也就是我们目前的发展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现在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多了,旅居、养老、信息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这些需求,我们现在不够,这些问题都是过去所没有遇到的,他们有不同的需求。第三点我们现在是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不够,在全国总的情况看是一个是不充分,总量不够。再一个是不平衡。还有一个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有差距。当地政府如何能通过养老服务的立法和法制建设来推进养老服务的这种法治保障。推动中央政府政策的落地实施、破解地方养老服务的那些堵点、痛点和难点,保证养老服务能够有一个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之上的多样化的需求。所以就需要通过法制建设推进法制、法规、法律的形式,来推进养老服务的供给。第二个层次如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我们简单的说,各地推进养老服务的目的,在法律层面还要解决三个问题,什么人谁做什么事?为什么人服务?这是立法的目地。我们进一步明确说养老服务的立法要通过立法的形式解决,老年人的服务的供给问题。

  记者孙涛:成教授,所有的养老服务立法都是为了我们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更多、更好、更优惠、更贴合自己生活的服务。我们老年人能从养老服务立法中享受到哪些?摸得着看得见的一些好处。

  成海军教授:养老服务的立法,最大的受益人是老年人和家庭。第一点,以山东省的地方养老服务条例为例,有一些新的政策将落地实施。我们有些东西它是在政策层面,但是通过立法以后,政策就变成了一种强制性。比如说新建城镇的居住区,按照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过去我们是把这个东西写在文件中的,今天山东省把它写在法规中,这个就是强制执行的。我觉得这是老百姓看得见、必须的、强制执行的。第二是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方面,服务的范围将有所扩大,内容将更加丰富。比如说老旧小区的市场化改造,包括家庭的无障碍改造,在这步、地方性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养老有了推进。山东立法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东西,这个内容主要体现在对农村养老的支持,完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社会力量建设、幸福苑、养老机构,包括使用周转房,包括为农村老人提供日间照料、脱氧居住、配套送餐等多样化服务。其实我在去年在山东调研的时候,山东的一些农村,我们在农村的这种村一级建立了幸福苑、乡镇一级,建立的是五保的养老机构。过去我们只是政策,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现在有了法律法规保障,乡镇城市的乡镇敬老院,包括乡镇敬老院的资金改造、人员服务的要求,也有了非常好的这种规范。所以农村养老将在未来立法中是一个重点和亮点。

  主持人:感谢成教授带来的分享,成教授也说了,养老服务的长期实践,推动了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老年消费市场的形成。可以说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从总体上看,诸如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成熟等问题还十分突出。也希望通过养老服务的立法,能够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最新推荐
烟台市居家养老服务新征程:烟台市居家养老服务协会成立

2022-11-04 10:47:35

11月1日,烟台市居家养老服务协会成立大会在烟台市12349养老服务信息管理中心胜利召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科长孟洪波、杨政、烟台

敢担当善作为 —— 龙口市民政局召开养老机构工作会议

2022-09-01 14:59:14

8月24号下午,龙口市民政局在行政中心召开龙口市养老机构工作会议。各镇街区民政负责人、龙口市30家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及院长参加了会议。

芝罘区大型社区康养服务综合体 “怡邻健康客厅”启幕

2019-03-09 12:59:48

3月8日,芝罘区又一大型社区康养服务综合体项目——怡邻健康客厅正式启幕。市民政局、芝罘区政府、芝罘区民政局、通伸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

关注养老服务信息网公众号

获取更多资讯!

烟台市民政局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Copyright 2018-2020 鲁ICP备11003137-1号

联系电话:0535-12349 电子邮件:kangyangyt@126.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鲁东国际邮编:264000

点击查询备案链接

微信公众号
关闭
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