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养老工作大数据
山东是人口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2240万,占总人口的22.4%,其中65岁以上1511万,80岁以上271万,失能半失能400万。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养老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列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发展情况
(一)政策扶持持续强化
1、资金扶持方面。2013年以来,省级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建立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2、规划土地方面。省级每年安排5000亩专项用地指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行动。
3、融资支持方面。发放养老机构贷款贴息资金500万元,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养老项目29个、授信50亿元,国家城企联动资金7000万元。
4、税费减免方面。全面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养老服务组织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收费价格执行。
(二)服务供给持续增加
1、养老床位方面。全省各类养老床位72万张,其中,养老机构2221家、床位46万张。
2、社区养老设施方面。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500处,农村幸福院1.05万处。
3、专业服务组织方面。全省培育专业养老服务组织200余家,发展养老知名品牌30余个。
(三)服务模式持续优化
1、聚焦多数老年人需求。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8个市被纳入国家试点城市;省确定15个县(市、区)作为创新实验区,每个补助2000万元,带动全省建设“嵌入式”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00余处、居家养老呼叫平台101处。
2、聚焦失能老年人护理需求。积极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大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达17万张,内设医院、诊所、卫生室的养老机构1200家。
3、聚焦农村老年人需求。在建设1.05万处农村幸福院基础上,今年省级安排1.6亿元,支持20个重点扶贫县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建设农村养老周转房3737套。
4、聚焦高收入老年人需求。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支持发展养老社区、康养小镇、候鸟式养老、会员制养老等新兴业态。
(四)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连续3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各级累计投入资金10亿元,关停并转养老机构500余家,服务质量合格率达到98%。
一是提升专业化水平。引导29所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建立省级养老培训基地7处,每年安排1000万元培训资金,各级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9万人次,山东代表队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团体前三名。
二是提升标准化水平。编制省级养老服务地方标准22个,推动各地实施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工作。
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了全省统一的养老管理平台、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积极打造集政府监管、服务供给、资源推介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大数据
(五)基本养老制度持续完善
一是基本养老金标准持续增长。2018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2749元,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18元。
二是困难老年人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省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75元、431元;根据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76元、1124元、1379元,农村分别为每人每月723元、863元、1113元;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全省年发放资金6亿元,惠及56万人。
三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青岛市全面建立面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其他15市普遍开展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强了对失能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下步发展思路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1、法律政策上。加快推动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2、规划布局上。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山东省养老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
3、制度支撑上。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设施等级评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制度。
4、扶持政策上。调整优化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重点向居家社区、长期照护、农村养老倾斜,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补运营”转变。
(二)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
1、机构养老上。加大对护理型机构的扶持力度,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2年底前占比达到55%以上;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2、社区居家养老上。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到2022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推动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建立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机制。
3、农村养老上。加强农村幸福院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运营补贴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养老周转房,推动建立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模式。
4、智慧养老上。加强数据共享,加快养老“两台一网”推广应用,形成全省养老管理、服务、宣传和资源推介一体化、一张网,促进行业发展和服务供给精准化。
(三)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
1、监督管理上。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2、标准规范上。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所有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3、人才建设上。健全完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在职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补贴和褒扬力度,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能力和社会地位。
4、品牌建设上。扶持一批实力强、融合度高、潜力大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和大型连锁服务企业,进入国家和省优秀服务品牌,发挥标杆作用。